流著創作人血的商人

我從小自願便是當作家,大學畢業時目標也非常清晰,入廣告公司做Copywriter。

我先以Media Executive身份進入廣告公司,然後伺機轉部門。在公司內,我常常藉故了解copywriter的工作,誰知,現實跟我的腦想有一個太平洋的距離。我滿以為當上copywriter便可為所欲為,把自己對寫作的理想注入工作。但現實是,初級撰稿員 (Junior Copywriter)需要負責修改T&C,寫一堆悶棍的文案。當時公司的客戶有電訊、銀行、航空公司、電腦、還有喇叭牌正露丸、潔廁得、碧麗珠等等,對一個24歲的女孩子簡直欲哭無淚,還有理想可言?

當上Media Executive三個月後,我獲得Copywriter聘書一份,我卻拒絕,繼續做Media Executive。為甚麼? 我不想因為寫T&C而令自己江郎才盡而當不上作家。我決定以向顏福偉學習,在媒介範圍賺到錢,在三十多歲時有錢有人生經驗時自資出書。因為不用理會生計,那便不用理會銷量,那便想寫甚麼,便寫甚麼。

在我三十多歲時,出現了Blog,我開了一個blog,以自己名字登記域名,然後寫個夠。我從不理會pageviews,想寫甚麼便寫甚麼,有靈感時便寫十篇八篇,腦閉塞時便一個月都沒有一篇。放下生計和錢的枷鎖,我全速向自己的理想,和夢想進發。當然,自資出書也不是問題,這也是我下下步計劃。

沒有當上Copywriter,並不等如這些年來我跟創作絕緣。往後任職傳媒,及近年重返廣告公司,創作這東西從來沒有離開過我,只是運用方式不同。我常常覺得自己是個"流著創作人血的商人",把創作融入工作,其實,我也在實踐當Copywriter的理想。

在商業世界絕對可以講理想,但在談理想前,也要先溫飽,理想才能延續。24歲時當Media Executive時認為做銀行和電訊很悶,但在42歲時當上管理層時,便會喜歡銀行和電訊。因為今日不只要自己溫飽,也要令公司生意溫飽。溫飽後,便有力氣和資源去支持理想

我也是一個流著商人血的創作人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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