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志願

我自小有兩個志願,一個是當作家,一個是當記者。

大學臨近畢業的時候,我決定要加入廣告公司當Copywriter。在搜集資料的時候,得悉agency喜歡應徵者有創意,也接受毛遂自薦,我便設計了一個通輯令,懸紅是我當時要求的待遇。等了數個禮拜都沒有回音,而我亦輾轉如願地加入廣告公司,不是當Copywriter,而是Media Buyer。Media = 媒介,跟我另一志願接近;我又天真地想,反正都是廣告公司,到時再找機會作內部調遷。然而,在我當Media Buyer的第二個月,我的自薦通輯令有回音,如願地獲聘為Copywriter。夢想似乎成真!但在我當Media Buyer的兩個月,才知道電影中的廣告公司及廣告創作人,只會在電影裡出現。一個初級Copywriter需要書寫大量T&C! 廣告中的大橋,Print ad上的廣告標語,那會由初級Copywriter撰寫呢?我當時想想,天天寫T&C,40歲前應該會江郎才盡,豈便當不成作家。所以,我選擇先當Media Buyer維生,儲夠錢儲夠人生經驗才當作家!錢及人生經驗,尚在儲蓄中!

當我在2004年加入當時的orisun,大部份朋友以為我發瘋!那曉得我另一志願是要當記者,既然已知道自己當不成記者,但能在傳媒工作,接觸新聞採訪,便當作了結心願。我在東方報業的第一個老闆是資深財經記者,而四週同事都是編採記者出身,只有我來自非文字世界。天呀!我一直認為自己中文水平頂呱呱,但跟一眾編採同事比拼,我慘被評為 “文盲” 級別!書寫的工作報告及價目表,均需要交到校對或總編輯手中!而我那手中文書寫,根本不能跟我老闆及其他同事相比,他們能以簡潔文字表達艱深意思,果真是字字珠磯!四年後,我被調到營業部!我想,營業部沒有記者吧!我已被訓四年,當不成作家,都不會是文盲級別。天呀!我當時的老闆,未當廣告前是中文老師呀!我的工作報會,被老闆批改,像中學的中文作文般,出現無數圈圈及交叉符號 (幸好不用騰文)。老闆又常常用艱深的四字成語及七字絕句跟我說人生道理,我每個字都懂,但揍在一起就不懂了。

記者,應該當不成,作家,幸有Social Media,在Facebook及BLOG寫寫拼拼,總算還當了半個作家,還了半個志願!

Feb 27, 2012 10:45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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